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9】6號)檔精神,為做好海南師範大學2019年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的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學校簡介
海南師範大學前身為建於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瓊台書院,1949年秋正式創建“國立海南師範學院”。2003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為碩士學位授予權單位。2007年經教育部批准更名為海南師範大學。2009年海南省政府將學校列為省重點大學,孔子學院總部/國家漢辦批准為東南亞漢語推廣師資培訓基地。2013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為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並經教育部批准為中國政府獎學金生接收院校。2014年國家大學科技園落戶我校。2015年被列為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與馬來西亞世紀大學共建的孔子學院揭牌。2017年獲得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推薦資格,進入“全國第二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行列。2018年獲批成立海南省來瓊國際學生預科教育學院。學校現設有21個學院, 4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6個一級學科碩士點,9個專業學位碩士點,65個本科專業。形成了師範與非師範性專業協調發展、教育層次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學校詳細情況可登錄學校主頁:http://www.hainnu.edu.cn/查閱。
二、申請條件
1.在臺灣地區參加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測”),語文、數學、英文考試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績達到均標級以上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持有合法的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
3.申請者身體健康狀況要符合教育部、衛生部聯合會制定並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規定。
三、申請方式
請申請人如實填寫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錄取報到時將審核原件。
申請材料列表:
1.申請表《海南師範大學2019年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入學申請表》(詳見附件一),請同時發送word版本和簽字的掃描件;
2. 本人一寸證件照片2張;
3.臺灣居民身份證明影印本;
4.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影印本;
5.所在高中學生證影印本;
6. “學測”成績單影印本;
7.有關申請人經歷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請將以上申請資料於2019年4月30日前寄至我校,以寄送郵戳時間為准,並在信封上注明“2019年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申請材料”字樣。申請材料一經寄出後概不退還。
請同時將申請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件(需清晰可讀)於4月30日24點前發至郵箱hszsb@hainnu.edu.cn, 郵件標題為“2019年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申請材料-姓名”,申請材料電子版請按“序號-姓名-檔案名”命名,方式如下:
1.申請表word版(命名為“1-姓名-申請表”);
2.申請表(簽字掃描版)、身份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學生證、(電子版依次合併為同一pdf文檔,命名為“2-姓名-基本材料”);
3.學測成績單(命名為“3-姓名-成績單”);
4.本人一寸證件照片電子版(命名為“4-姓名-證件照”);
5.其他材料(電子版依次合併為同一pdf文檔,命名為“5-姓名-其它材料”)。
收到申請材料後,我校將回復郵件確認。
四、選拔錄取方式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依據學測考試科目的分科成績及相應標級並結合申請材料擇優錄取。錄取名單將在海南師範大學招生資訊網(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進行網上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臺灣高中畢業生資訊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簡稱“聯招辦”)審核,審核通過後,由聯招辦統一辦理入學錄取手續,並將學生名單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進行電子註冊,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五、招生計畫及專業
2019年我校招生計畫將依據報名情況確定,招生計畫單列,具體招生專業見下表:
海南師範大學2019年招收港澳臺地區學生專業目錄
序號 |
院系名稱 |
招生專業 |
學制 |
招生科類 |
學費 |
1 |
初等教育學院 |
小學教育專業(中文與社會方向、英語教育方向) |
4 |
文史類 |
4180元/年 |
小學教育專業(數學與科學方向) |
4 |
理工類 |
4620元/年 |
||
2 |
教育與心理學院 |
教育學、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學 |
4 |
文史類 |
4180元/年 |
應用心理學 |
4 |
理工類 |
4620元/年 |
||
3 |
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歷史學 |
4 |
文史類 |
4180元/年 |
4 |
法學院 |
法學 |
4 |
文史類 |
4620元/年 |
5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英語(涉外文秘)、日語、翻譯 |
4 |
文史類 |
4620元/年 |
6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經濟學、金融學、會計學、公共事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稅收學 |
4 |
文理兼招 |
4620元/年 |
7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資訊與計算科學、統計學、資料科學與大資料技術 |
4 |
理工類 |
4620元/年 |
8 |
資訊科學技術學院 |
教育技術學、電腦科學與技術、電子商務、軟體工程、物聯網工程 |
4 |
理工類 |
4620元/年 |
9 |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
物理學、電子資訊科學與技術、自動化、光電資訊科學與工程 |
4 |
理工類 |
4620元/年 |
10 |
化學與化工學院 |
化學、應用化學、製藥工程 |
4 |
理工類 |
4620元/年 |
11 |
生命科學學院 |
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園林、生態學 |
4 |
理工類 |
4620元/年 |
12 |
地理與環境科學學院 |
地理科學、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地理資訊科學 |
4 |
文理兼招 |
4620元/年 |
13 |
旅遊學院 |
旅遊管理、酒店管理 |
4 |
文理兼招 |
4620元/年 |
14 |
國際教育學院 |
漢語國際教育 |
4 |
文史類 |
4180元/年 |
注:表中學費是2018年標準,2019年學費標準如有變化,以海南省物價局的檔為准。
六、入學與身體檢查
1.新生持《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報到時間以《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為准。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所在學院請假,並獲得批准。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入校後,我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凡不符合臺灣免試生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3.新生入校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對不符合入學體檢要求者,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它專業。
七、收費標準
被錄取的學生入學時,應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同專業學生標準一致。
八、其它
1.學生與同專業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同住,並按相同標準繳納住宿費;
2.學生在校期間,按教育部及我校有關規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費離境探親訪友;
3.學生在校學習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修完規定課程、修滿學分即准予畢業,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授予其相應學位;
4.新生入學報到時,須持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
5.若教育部及聯招辦2019年的相關規定有變化,以新規定為准。
九、監督機制
海南師範大學紀檢監察辦公室全程參與、監督工作,並受理考生申訴。申訴及舉報聯繫方式:0898-65812545。
十、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龍昆南路99號海南師範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編571158;
辦公地點: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龍昆南路99號海南師範大學龍昆南校區黃華康體育館二樓;
諮詢電話:0898-65888,710;
傳真電話:0898-65880571;
電子信箱:hszsb@hainnu.edu.cn。
海南師範大學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