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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02-20 15:43:00 来源: 作者:

一、学校概况

海南师范大学前身为建于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海南省政府将学校列为省重点大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批准为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并经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2014年国家大学科技园落户我校。2015年被列为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共建孔子学院。2017年获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资格,进入“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行列。2018年获批成立海南省来琼国际学生预科教育学院。

学校位于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2019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及港澳台招生,现有21个学院,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共65个本科专业,具有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生2万多人。形成了师范与非师范专业协调发展、教育层次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柔性引进院士3人,拥有“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突出贡献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央直接联系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培育团队、海南省杰出人才、海南省领军和拔尖人才,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及第二层人选、海南省教学名师等各类国家级、省级专家200多人;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培育团队、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以及建有多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级研究中心、智库等;数字化校园建设走在海南省前列,无线网络覆盖全校。

学校全面实施“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改革,推动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的人才培养新机制,让学生实现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开放基金”,用于无偿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建有国家大学科技园,为我校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创新创业平台。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近三年保持在92%以上,名列全省高校前列,荣获2016、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评估A等级称号(每两年评估一次),是海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公办本科院校。

学校积极开放办学,与北京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与海口市等地方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美国新墨西哥大学等73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联合培养影视编导人才,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学校每年分批次选派品学兼优、外语水平良好的本科生到国内外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交换留学,并互认学分,同时开展境外专业实习、举办丰富的假期学术和文化交流、带薪实践等活动,鼓励学生出国深造。

学校将把握国家“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国际旅游岛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以及省部共建和省重点大学建设契机,努力建设成现代化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二、学院简介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设在桂林洋校区,现有美术学、绘画、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等七个本科专业,其中绘画分设多个专业方向。美术学是一级学科美术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17年获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美术领域、设计领域),设计学获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设计(现分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美术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色彩》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花鸟画》课程为省第二批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学院现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70余人,他们分别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全国重点艺术院校,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3人。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1000余人,是海南省艺术人才培养、培训重要基地之一。2016年主办国家艺术基金“全国黎锦艺术设计人才培养”项目;2009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基于黎锦文化传承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院近年来在教学、科研、创作等方面成绩显著。在美术、书法、设计创作中,先后有数百件作品参加国家、部级展览,百余件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部分作品被中南海、毛主席纪念堂、中国美术馆等收藏,多件作品参加全国美展、设计展、书展。人民大会堂海南厅的国画、海南航空标志、博鳌亚洲论坛标志及其视觉形象、纪念建国50周年天安门大型彩车设计、三亚国际旅游品牌形象设计均由美术学院教师设计。近年来,学生作品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等各类比赛奖项,如2018年中国计算机设计大赛二等奖,海南省艺术设计优秀作品展-暨西海岸环境主题设计作品展金奖、银奖、铜奖,海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类(美术、绘画、书法、设计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海南省2016年“南光杯”室内设计大赛一等奖,互联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银奖,创青春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银奖,海南美学空间设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全国第二届行书作品展入展,全国第二届大学生书法篆刻展入展等。

学院积极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准。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温彻斯特艺术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该项工作目前在稳步推进。在与上海同济大学中意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的基础上,学院选派学生赴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进行短期研修。这些活动增强了学院与国际艺术院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为学院深化国际化办学奠定了基础。

在理论研究方面,近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教材、画册百余部。有数百件设计成果被企业采纳,对国家和海南省的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设在龙昆南校区,其前身为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系音乐专业,成立于1995年,2000年招收本科生,2008年6月撤系成立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2010年音乐学专业成为省级特色专业,2013年学科教学(音乐)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6年,音乐学与舞蹈学被遴选为校级特色培育学科。经过十年的发展,学院现已发展成为具有研究生、本科、成教三个办学层次,有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舞蹈系、艺术实践与培训中心和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南海研究基地、海南民族艺术传承创新基地等教学、实践与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办学实体机构。

学院拥有中外乐器103件、钢琴103架、雅马哈三角钢琴11架,价值190万斯坦威九呎演奏琴1架,琴房100间、排练厅5间、多媒体标准化教室7间,有130平米的舞蹈教室5间,数码钢琴教室3间,并拥有设施完备的专用音乐厅及先进的录音棚。

学院建立了一支学缘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职称比例协调,敬业进取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授14人,副教授22人,硕导14人,专任教师分别毕业于国内外30多所专业艺术院校、师范大学、综合大学,获得硕士学位以上36人(博士学位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9%。近五年,发表学术论文170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20余项,举办专场音乐会、各类文艺演出200余场。学科总体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尤其在黎族音乐研究与实践、音乐教师教育等领域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此外,学院组建的大学生艺术团也多次远赴泰国、新加坡、台湾、俄罗斯、白俄罗斯、爱沙尼亚进行艺术交流活动。随着对外交流活动的广泛开展,学院建立了以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意大利米兰威尔第音乐学院为首批“本、硕”联合培养的合作学校,即考入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学生,能够达到对方合作院校的专业要求,各项表现突出,学院将选派赴境外进行硕士阶段的学习,达到合作学校毕业要求的可获得国外硕士学位。

2019年学院将继续推进音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拟从2019年报考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声乐方向)专业的学生中试点选拔6名基础好、能力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优秀学生,享受每学年8800元/人奖学金(四年合计奖学金总额高达35200元),联合省外高校,打破传统单一的课堂授课形式,形成课堂教学、课外讲座、专家教学、社会调查、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培养模式。

(三)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设在桂林洋校区,学院有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三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两个文史类专业,以及新闻与传播专业、艺术硕士(广播电视方向)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学院于2013年12月经中宣部批准被列入全国10所由地方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共建的试点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员工36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8人,博士学位教师11人,硕导12人,多位教师是海南影视家协会的理事,是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聘请的电影电视剧审批评审专家,也是省内电视台的影视剧审片专家。

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630人,研究生44人。办学以来,为社会输送新闻传播、影视制作人才1100余名。学院非常重视与业界和国内外学界的交流,聘请了影视界多位著名人士进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举办多场专业的大型活动,如北京电影学院联合举办国际大学生电影展演。近四年,学院学生共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微电影一、二等奖,国家计算机大赛微电影二等奖,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三等奖,“美丽乡村”国际微电影大赛全国十佳,海南省文联 “DV看海南”微电影大赛二等奖等,共获国家、省、校级专业比赛奖项730余人(次)。

2016年经海南省委宣传部批准,学院设立了海南省新闻传播人才培训基地。现有400平方米的现代媒体实验中心,及一间400平方米全媒体交互式演播中心,设备配备超过一般省级电视台的水平。学院有专业高清摄录设备、高清单反照相机、航拍器材、VR设备、高清非编工作站、媒资系统、达芬奇调色工作站等专业教学实验设备,价值总额达1800万元。学院在海口市大学科技园有300平方米的学生影视剧工作坊,作为学生的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学院在专业建设上突出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学科上研究方向相对集中,形成了应用、实用、特色鲜明的优势。学院总体目标是为社会培养高级应用型新闻传播及影视制作人才,成为在省内有相对优势、全国同类院校中有较高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服务能力、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强的部校共建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三、就业前景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到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种设计、广告、装潢公司从事设计工作或到报社、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工作,以及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书法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到中、小学及各类艺术培训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级文博单位、文化艺术类企业、书画院等实体从事书法创作、鉴赏、编辑、管理等工作,以及在各行政部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绘画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大专院校、美术馆、艺术馆、画院等部门工作,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环境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大城市的室内居住环境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等室内外设计领域公司工作,或各类设计院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研究、设计教育以及设计管理的工作。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各类策划、设计、制作等公司和相关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广告策划制作、市场推广、美术编辑等工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类服装品牌、服装服饰设计公司和工作室、服装院校、服装媒体等单位工作。

产品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类产品设计或生产制造企业、旅游纪念品公司、文化创意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种产品设计开发与制作、产品营销、产品设计教学以及产品包装等其他与旅游产品和陶瓷产品设计相关的工作。

此外,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美术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0%以上。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应到大、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及教育管理工作,或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方面与音乐有关的工作。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大、中、小学从事音乐舞蹈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获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与舞蹈有关的工作。

此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音乐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就业率达94%以上。

(三)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广播电视台、网站、新媒体等传媒机构、影视制作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编辑、制作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合到歌舞剧团、群众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影视制作公司、演艺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媒公司、音像出版机构、企事业宣传策划部门、学校电化教育部门等单位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声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节目策划、制作、编导及影视主持等方面工作,或到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从事对外宣传工作和艺术教育等相关工作。

此外,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7%以上。

四、招生计划

学院

招生专业(类)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

备注

美术学院

美术学(师范)

40

四年(本科)

8800

 

书法学(师范)

30

四年(本科)

8800

 

绘画(非师范)

50

四年(本科)

8800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非师范)

108

四年(本科)

8800

 

音乐学院

音乐学(师范)

117

四年(本科)

8800

校考中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合为音乐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合为舞蹈类,入学后先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音乐表演(非师范)

34

四年(本科)

8800

舞蹈学(师范)

36

四年(本科)

8800

舞蹈表演(非师范)

24

四年(本科)

8800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

50

四年(本科)

8800

 

不组织校考,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非师范)

50

四年(本科)

57000

表演(非师范)

20

四年(本科)

8800

注:1.表中学费是2018年标准,2019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文件为准;2.表中计划数为2018年招生计划,2019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海南省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确定。

五、专业考试

(一)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今年在以下省份设置专业校考点:

1.美术、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甘肃、江苏、河北、河南;

2.书法学专业:甘肃、江苏、河北、河南、广东;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贵州、甘肃、江苏、河北、湖南。

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学院

招生专业(类)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值

考试时间(分钟)

考试费用

美术学院

美术学

 

绘画

素描

100

150

190元/人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色彩

100

150

书法学

临摹

100

80

创作

100

100

音乐学院

音乐学

主项(声乐或器乐)

100

 

220元/人

音乐表演

听音

10

 

视唱

10

 

舞蹈学

 

舞蹈表演

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

45

 

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

40

 

即兴表演

15

 

(二)除校考省份外,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拟在部分有专业省统考成绩的省份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具体安排以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为准。

六、报考条件

1.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凡有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音乐学专业;凡有重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不得报考舞蹈专业;

4.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区分文理计划,但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书法学、绘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艺术类文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理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艺术类理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文科考生;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不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书法学、绘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只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

七、报考办法

1.在我校设置了专业校考点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不得跨省考试及重复考试;

2.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均按本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需按照生源省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资料报名;

3.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校考科目相同,考生可同时报考两个以上(含两个)专业,只需缴一次考试报名费,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考试成绩互通;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按主项分声乐、器乐两类专业校考,主项不同,专业校考科目不同考试成绩不互通。音乐类考生按主项报名缴费参加专业校考,可根据自己所报主项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设一项专业校考,考生可兼报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只需缴一次考试报名费,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

八、校考成绩公布及查询

1.专业考试成绩按校考总成绩分省份、类别从高到低排序,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总分相同者按素描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书法学总分相同者按创作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音乐类总分相同者按主项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各省各专业/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入围考生名单。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上公布。专业成绩公布时间:4月初。请考生凭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