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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光的青春|全市优秀青年干警事迹展播之十一:刘楠--新野检察的响亮“名片”
发布时间:2016-05-17 14:07:00 来源: 作者:

个人简介

刘楠,男,1990年5月出生,2013年通过河南省检察机关统一公务员考试进入新野县人民检察院,现在该院政治处工作。从检2年来,先后被共青团南阳市委,南阳市检察院评为“全市青年岗位能手”、“十佳写作能手”,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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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上班伊始的刘楠被分配到了政治处,从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信息、简报书写与上报工作。活动的标准高、要求严,加班加点成了常事,可刘楠从未有过抱怨。工作之余,他还积极地向单位的老同志请教学习检察业务,将检察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通过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自进入新野县院至活动结束,他一共编写活动信息、简报100余篇,被南阳市院、新野县委收录、转发40余篇,转发数量位居各单位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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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新野县院举办以迎“五四”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第一次站上新野县院会议室讲台上的刘楠,便一举夺得了这次比赛第一名的好成绩。此后,他多次代表新野县检察院参加新野县委、南阳市院、南阳市委举办的各种演讲、诗歌朗诵比赛并多次获奖,成为了该院对外宣传的一张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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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写作对于毕业于新闻学专业的刘楠来说并不陌生,可要做好检察宣传工作,他还是一个新兵。一有时间,刘楠就会拿起《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等报刊翻阅学习。除此之外,他还积极了解检察业务工作,学习刑法、刑诉法等相关专业知识,没过多久,干起检察宣传工作就开始得心应手起来。2015年度,刘楠共在《检察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等中央、省、市级主要媒体发表文章200余篇,在国家级法学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检察日报》二版头题两篇,《南阳日报》头版头条一篇。因工作成绩优异,2015年度被南阳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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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言

为梦想起航,让青春飞扬。从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转身成为一名检察干警,内心觉得无比的骄傲和自豪。梦想无界、青春不悔,我愿将自己的激情青春奉献到这光荣、神圣的检察事业里,播洒汗水、收获希望,和它一起放光、发亮。